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台办强调将维护台商利益促进两岸经济交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5:1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陈斌华)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局长何世忠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指示和与国、亲、新三党领导人达成的共识,推动落实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关于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四点建议,认真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台商正当权益,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

  何世忠2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今年是实施“

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大陆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两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今年1月12日到1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工作时指出,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推进,这给两岸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两岸同胞应该审时度势、抓住机遇、携手互助,推动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促进两岸直接通航出现新局面,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要创造更好的条件支持和鼓励台湾企业来大陆投资创业,欢迎台湾同胞参加奥运会建设和有关活动。要支持两岸民间行业组织依照既有的协商模式尽快就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常态化和货运包机问题一并协商,同步实施。

  何世忠认为,胡锦涛的上述讲话对于推动两岸经济技术合作和“三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两岸同胞是骨肉兄弟,面对机遇与挑战,应当更加紧密地携起手来,相互扶持,优势互补,实现两岸共同繁荣,造福两岸同胞,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贡献。(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