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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退休人员4月1日起统一补充医疗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6:0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今天上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市退休职工献上了新年贺礼———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全市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这是今年第一件得到落实的市政府59件实事之一。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将在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报销之外,再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的50%。

  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范围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包
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事业、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在街道办理退休的社会退休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医疗补助,不再享受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及比例为:基本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3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0%,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可通过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又解决了一半。

  目前全市有60万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费用参加医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表示,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脱离企业统一建立的,无单位的退休人员同样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在职职工也将因此获益,根据统计,以前各单位列支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80%花在退休职工身上了。实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后,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由医保部门负责,企业就可以提高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说,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不增加大家跑路的时间。住院补充保险不用拿单子单独申报,由

医院与补充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联网直接进行;门诊报销程序仍和以往一样,4月1日后,报销内容将由大额互助和统筹基金两项变为三项,即直接增加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在社保所就可以一次把所有费用全报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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