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责任追究 强化公务人员责任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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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6:33 深圳晚报 | |||||||||
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公务人员责任心 ■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达不到“合格”的,不能提拔重用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历时4天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20日下午闭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指出,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制度去做
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市政府严格实行“买单制”,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 李鸿忠就此讲话。他说,委员们在审议时对这个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政府在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中敢于动真格,有很强的执行力。对此,人大常委会非常满意。 李鸿忠强调,掀起“责任风暴”不是刮风,“治庸”不是治人,最终是通过责任追究,使所有部门的同志都能受到一次教育和警示,使财政的收支能够进一步依法依规来规范,能够少出问题和不出问题,更好地为纳税人管好钱用好钱,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通过责任追究把公务人员的责任心强化起来,使党政机关有好的形象。 李鸿忠还强调,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政府资金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的,而是纳税人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我们只不过是替纳税人当家理财。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制度去做,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并不是什么高的标准。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说明这样的干部素质有问题。李鸿忠说,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中,市委常委会已研究决定,干部的审计结论应作为干部使用、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凡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达不到“合格”的,不能提拔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