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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告男方追加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0:12 新晚报

  哈报网讯(晋璇 桂玲 见习记者 温鑫)一对夫妻离异后,因孩子的抚养费产生纠纷,母子联手将男方告上法庭。日前,市法院终审判决,父亲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由50元上升为300元。

  1999年3月,王某与韩某离婚,孩子由妈妈王某抚养,韩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元。可近年来,王某下岗,孩子的学费及生活费日增,每月50元抚养费已是杯水车薪。无奈,母子
向法院提出要求男方增加抚养费的诉求。

  一审法院认为,原定的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也满足不了孩子上学的实际需要,而且韩某有给付能力,应该增加抚养费。但考虑到韩某要赡养老人,可以参照韩某月工资总收入的适当比例交付。因此判决韩某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300元。

  判决后,韩某认为,本人月工资只有850元,再婚的妻子已怀孕,且无工作和收入,本人没有能力每个月承担300元的抚养费,于是提出上诉,同意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韩某以家庭发生变化、生活困难为由提出的上诉,理由不充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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