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建“国家执行威慑”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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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2:12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中国拟建“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中央政法委近日通知要求,最高法院正在建立的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
通知强调,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参与下,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 另据了解,昨日举行的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最高法院决定于今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5类案件被确定为集中清理重点: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表示,执行中遇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