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美容后被“押”回家取钱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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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2:13 海峡都市报 | |||||||||
N《北京晨报》供稿 本报讯 做完“免费美容”后,北京徐女士被要求交纳4.4万元的服务费。因为身上没带大量现金,徐女士被美容院的员工“押”回家取钱。事后,徐女士将美容院告到法院。昨天该案开庭审理。美容院认为自己没有“忽悠”客人,美容效果令人满意。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被“免费”二字找进美容院的女士都遭遇强势推销,且十有八九都掏了腰包。
徐女士今年51岁。她声称,去年11月21日,她在西单逛街时遇到了一家美容院的业务员。对方极力劝说到店里做免费美容。在做美容时,工作人员说服她做其他美容项目,但没有说明每一项的价格。徐女士一度拒绝,可是服务人员声称,美容已经开始就不能停了。没想到,事后收费居然高达4.4万元!美容院的3名员工陪同徐女士回家拿走了2万元现金和1万元债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