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去年未发生欠薪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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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3: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王凡)记者从海口市建设局了解到,海口市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年来,建设部门报建的工程项目中,至今未发生一起拖欠举报情况。 据了解,海口市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收到160多个报建的工程项目缴存的保证金244笔,总计7603.68万元。
根据海南省有关规定,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要分别按施工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保证金,一次性存入。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分别一次性存入75万元作为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工资或拖欠工程款,经核实后,可由劳动保障主管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行划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