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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烟花示爱换来拘留七天 成今年违反禁放被拘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3:42 东方今报

  今报讯 烟花亮起来,手铐戴过来。昨日凌晨,大胆示爱的25岁青年赵某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据悉,这是郑州市2006年吃“禁放螃蟹”被拘留的第一人。

  据了解,在郑州市某公司打工的赵某,经人介绍刚认识了一位称心女友,俩人这阵子正热恋。1月22日是农历小年,为了把“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她,赵某挖空心思想制造“独特”浪漫。

  当日上午,赵某骑着自行车溜达到郊区,看见炮摊上各种漂亮的烟花,顿时“计”上心来。当晚接近零时,赵某来到了女友租房处楼下,一边高喊女友的名字一边燃放精心挑选的烟花,二人在这“特别”的浪漫中迎来了新的一天。此时,巡逻至此的郑州市中原公安分局中原西路派出所民警看到了这一幕,赵某随即被带回派出所。

  当得知将被治安拘留7日时,赵某叹息道:“我这都是为了爱啊……”“你这是糊涂的‘爱’。”民警笑言:“看好了,这就是‘爱的代价’!”

  相关新闻:禁放不力通报三次 派出所长就地免职

  今报讯 郑州市公安局昨天宣布:只要自己的辖区因为禁放被通报三次,派出所所长将就地被免职。

  为了让这个规定落到实处,昨天下午,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武伟邦,专门和各个公安分局的局长,签下了“军令状”。

  据悉,今年禁放工作,警方除了首次实行对市民举报进行奖励的办法外,对执行禁放任务的民警,也进行了严格要求:凡是因为禁放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派出所,所长写出检查,两次,告诫谈话;第三次,所长就地免职。社会主笔 姜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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