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拖欠工资没资格参评三十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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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4:0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赵静)从今年起,市政府要命名“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企业要想入列30强,别忘了社会责任,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绝对没有资格。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企业社会指标完成情况是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评选的重要条件。 据悉,出现以下情况者将失去评选资格:养老统筹金征缴率没有达到90%;税金解缴率低于9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事故;发生重大环保责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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