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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带伤痕走出法院办公室 人大代表被拘留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23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两个月过去了,56岁的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法律工作者杨继林脸上的伤痕已经痊愈,但心头的伤,却让这名在职的镇人大代表时时感到疼痛。

  律师举报法官结怨

  由于杨继林代理的一起官司的终审判决迟迟未送达给上诉方,杨继林于2005年10月
20日,到盐亭县法院立案庭查询才知道,20多天前,判决书就已被该案一审合议庭组成人员、法院民庭副庭长张陈莉取走了。

  此前的6月初,杨继林曾举报张陈莉在生日时接受被告方的财物,并在庭审结束后,与被告方一起吃饭。而法院经过调查,认定举报不实。

  “因为那次举报,我担心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就请法院监察室主任李万永帮我打听判决书是否真在张陈莉那里。几分钟后,李告诉我,判决书的确是被张取走了。”杨继林说,“我只好去张陈莉那里领”。

  法院办公室内发生抓打

  杨回忆说,当他来到张的办公室,发现另有两名法官在场,“我刚开口说,张庭长你好,张便责问我,杨继林你有病?你告状成了习惯,连领个判决书你都要去告?”“我解释自己刚才到监察室并不是去告她,但张陈莉很激动,说我诬告她,让我滚,并朝我脸上吐口水,还打了我耳光。”

  杨说,自己退出去后,发现水杯忘在屋里了,返回去取水杯。“张陈莉见我进来,冲过来踢我,并朝我又打又抓,仅踢打留下的足印就有四五处之多。”

  在周围人的劝说下,杨继林走出了法院,来到和法院相隔不到30米的盐亭县检察院,准备向法纪科举报刚才发生的一切。

  杨说,他还没讲到一半,就有3名法警走了进来,向他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给他戴上了手铐。但让他疑惑的是,当他提出想看一下拘留决定书时,对方却没有递给他。

  知情法官:全是女法官的不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在场法官告诉记者,双方冲突是因为张陈莉责问杨“为何到监察室告黑状”而引起的。

  他说,张左右开弓打杨的耳光,还踢杨的下身;而杨被其他法官抱着,无法还手。

  这名法官说,“全是我们的人的不是,杨继林没有过错,是我们的人挑起的。”

  一名当时在法院查阅卷宗的农民也向记者回忆了当时情景,他在回答“那个律师打那个戴眼镜的女法官没有”的问题时,反问道,“其他法官把那个律师抱住了,律师动都不能动,哪有办法打女法官呢?”

  咎由自取还是非法拘留?

  杨继林被拘留后,当地议论纷纷。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杨是富驿镇第四届在任的人大代表。而实施拘留时,没有依法及时通知富驿镇人大主席团,是在采取拘留措施约3小时后,才电话告知人大的。这违反了《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一点,法院方表示,事先不知道他是在任的人大代表,知道这一情况后,也及时做了沟通。

  盐亭县法院在相关报告中指出,杨继林“咎由自取”。而杨继林则认为,法院颠倒是非、打击无辜。

  杨继林认为,法院在拘留自己时,并未出示法定要件,属于非法拘留。他说,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两个多小时后,才接到拘留决定书并签字的。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拘留书是应该当场向被拘留人出示并确认的。

  有人认为,即使杨有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言行,也应实施治安拘留,而非司法拘留。盐亭县法院内部的部分法官对该事件的处理也有着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这事的处理欠妥”。

  2005年11月3日,杨继林提出的复议申请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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