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犒劳同伙 盗贼端毛血旺庆功被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3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颖)一名偷盗灯饰的团伙成员私自携赃款出去染头发,买新衣服,开房找小姐,而此时团伙老大和其他成员等着他回来分钱,同时还准备了毛血旺庆功,不料民警突然出现,团伙成员均被擒获。目前,其中的3名嫌疑人被刑拘。

  1月21日晚上6点钟左右,沙滨路3名管理员在巡逻至滨江路乳品厂路段时,发现有两名年轻人正在偷盗灯饰。管理员上前追赶,将其中一名嫌疑人王某捉获,并将王某带往土湾
派出所报案。

  经过民警连夜审问,年仅13岁的王某交代,自己所参与的团伙共有4人。团伙中还有几名大哥哥,他们共作案8次,偷盗1000余套左右灯饰。

  22日凌晨,民警来到劳动路一租赁房屋外进行守候。其间,民警闻到一股香气飘来,仔细一看,正是盗窃团伙成员之一的周某端着一盆毛血旺回来。见状,民警上前将其捉获,随后攻入房内将团伙老大大李捉获。22日下午6点多钟,漏网之鱼小李被擒。至此,团伙4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据了解,从2005年10月至今,整个沙滨路前后被盗灯饰1000余套,而每套灯饰价值40元。加上一些间接的经济损失,损失价值50万元。

  几人交代,1月15日,大李在偷盗时,碰到了其余3人,便邀3人入伙,大李当了老大。老大开给团伙成员的报酬是,每人每天10元钱。

  小李交代,21日晚上盗窃得手并回到住处后,老大让自己将赃物拿去卖了,好回来分钱庆功。小李以700元卖出后,于当晚去染了个头发,买了一身新衣服,并找了个小姐开房过夜,不料回家就被擒。

  因王某属于未成年人,被民警教育和批评后释放,而其余3人均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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