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消协提醒:购物凭证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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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46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昨日,西宁市消费者协会针对节日的特点,向消费者发出节日消费预警: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权力证。 前几天,西宁市民刘女士在商场购买了一部打折的MP3,商家以打折商品不开发票为由,没有给刘女士开具发票。没过几天,MP3出现了质量问题,刘女士找到商家更换或者退货,商家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事后,刘女士投诉到了消协。类似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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