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批示要求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52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1月23日,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 黄菊提出,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加大股份制改革力度,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必须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发挥国有
黄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努力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