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校体育工作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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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28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38所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评估结果。其中有13所达到优秀标准,21所达合格标准,不合格的有4所。 根据规定,高校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学生要开设体育选修课,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不按规定开设或随意停止体育课,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或在体育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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