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集中清理积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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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30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06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5类案件被确定为集中清理重点: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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