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部门发文保护流浪孩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42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等19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这份中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首个专门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的职责。 根据这个意见,将从7个方面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和返乡的安置工作。 二是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 三是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 四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要通过施行心理疏导和调适等干预措施,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 五是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六是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七是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