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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提醒 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假冒伪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1:12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袁金辉记者张淑会)逢年过年,人们走亲串友时总要带礼品,其中保健食品很受欢迎。省卫生厅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谨防假冒伪劣产品。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建议,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假冒伪劣,首先要辨别保健食品真伪,要检查包装上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完整、清楚,特别要认清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目前合法的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有两种,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卫
食健字”,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国食健字”,批号一般印刷在包装盒的侧面,明确写明“批准文号:×××”。要注意不要把保健食品和药品混淆,药品的批号是“药准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保健药品的“药健字”在2004年前已被取消,市场上已不允许这种批准文号的产品流通。

  省卫生厅还建议,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理性。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疗作用,不要期望服用保健食品后迅速见效,不要被销售人员不切实际的宣传迷惑,特别防范那些打着“义诊”旗号推销产品的陷阱。如发现违法保健食品,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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