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为期6月主攻5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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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1:3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田雨)记者23日从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06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5类案件被确定为集中清理重点: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表示,集中清理要达到3个目标: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防止新的积案发生;通过清理行动,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