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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职工可享工伤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1:59 江南都市报

  省城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到劳动部门申请职工个人不须缴费

  本报讯记者吴刚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省城市本级所属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也将被正式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
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分为三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

  目前,南昌市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可直接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单位大约只须要缴纳工资总额的0.5%到1%的费用即可,职工个人不须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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