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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房贷可两代“接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2:1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农行上海分行获悉,该行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新业务正式启动。

  据农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推出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业务,选择在上海、北京、天津等8省市试行。所谓“接力房贷”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信贷产品,对
于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作为共同借款人。

  目前,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仅适用于个人住房一手楼贷款。此接力贷款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况,一是作为父母的借款人年龄偏大,按现行规定(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可贷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希望通过指定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延长还款期限;二是作为子女的借款人预期未来收入情况较好,但目前收入偏低,按现行规定可贷金额较少,希望通过增加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额。

  据介绍,申请个人住房接力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共同借款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作为父母的借款人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个人住房接力贷款的期限可在子女年龄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确定。关于贷款利率,对所购房屋为子女第一套住房的,可按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作者:□通讯员 顾海萍 记者 钱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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