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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与美容院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徐女士诉称自己在逛街时被推销人员拉着去做免费美容,可是在做美容的过程中却被一再劝说去做其他美容项目,徐女士拒绝后,对方告诉她已经开始做了无法停止,否则要有严重后果,因此她只能同意对方继续操作,在不到3个小时的美容结束后,美容院竟开出了4.4万元的“天价”,最后她还被三个人“押着”回家去取钱。为此,徐女士将北京天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明确美容院对其所做的美容项目及每项的价格,返还钱款1.5万元及被用做抵押的债券和存折。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天
润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说法却是另外一个版本。

  天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女士表示,徐女士说的完全不是事实。她说,带徐女士到她们家美容的人并非她们店的,这些人只是负责把顾客向各个美容院带。进店之后徐女士根本没提什么免费美容的事,只是向她们咨询脸上老年斑的问题,之后徐女士同意她们为其做淡斑项目。张女士说做完以后徐女士感觉很好,于是又依次进行了其他项目。后来她们还讨价还价,最终经商量美容院一共收取了3万元,而徐女士当时特别满意。

  张女士说,所有项目都是经她同意的,而且事前都讲好了价格,做完之后她还说:“阿姨没带那么多钱,你让人跟我去取吧,省得我再送一趟了。”在徐女士家里她还请她们吃水果,整个过程中,她们的关系都特别好,钱、存折和债券也都是徐女士主动给她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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