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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元特区游”是骗局 省消委会发出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48元!特区一日游!”,“128元!深圳珠海特区两日游!”,印有这样诱人广告语的宣传单和卡片,在踏入广东的众多外地游客手中随处可见。“超低”的价格,“超值”的享受,对很多初来乍到的外地游客来说,无疑极具吸引力。然而游客一旦在来历不明的所谓“导游”的游说之下参团旅游,就很可能掉入了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好的非法“特区游”陷阱,遭遇强行再收费、半路甩客、购物欺诈等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害。

  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出了今年的第1号警示,谨防非法“特区游”的陷阱。广东省消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特区游”一般情况下不与游客签订旅游服务合同,也不提供发票、收据等有效凭证。“黑店”在出售商品时,一般也会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购物发票、收据等凭证,或者提供不规范的、印章模糊不清的无效凭证。这两种情况导致游客向有关单位投诉时缺乏有效的证据。

  省消委会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们已经接到有关的投诉多宗,但是由于不少的市民不能够提供有利的证据,比如发票、收据等,导致投诉无法进行。(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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