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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内罪案频发 房东岂能当甩手掌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6:34 常州龙网

  遍布市区各处的出租房,为无房户和外来人口提供了过渡栖息之所,也增加了房东的收入。然而,与此同时,许多出租屋正在演变成为城市管理的“盲点”和“死角”,赌博、窝藏、传销、吸毒贩毒、制假售假、制贩淫秽物品,出租房内罪案频发。

  有识之士认为,租户犯罪,与房东的“失职”行为难脱干系。那么,房东对出租房罪案负有什么样的责任,究竟能否当个“甩手掌柜”,一句“不知情”摆脱法律责任呢?

  色相盗窃案发出租屋

  这是一桩离奇的色相盗窃案。湖南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女),利用色相将多名“受害人”骗至红梅地区张家村一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这间出租屋有着独特的构造,屋子有上下两层,分别可由前后两个通道通向二楼。王某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就在她与受害人进行非法交易的同时,王某的同党陆某悄然溜入屋内实施“掉包计”,将受害人衣裤里的钱换成假币。2005年11月19日,红梅派出所接警,报案人称红梅张家村一带有人从事假钞交易,公安人员立即出击,这起色相盗窃案也随之真相大白,而报案人正是其中一位“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房东这下“傻眼”了。 “王某只是偶而出入,且每次都带不同的男人进屋,难道你没有发现异常?”面对公安人员的质问,房东张某承认自己对租户身份并未进行正规登记,租户入住后只要按期交租其它从不过问。这次,张某为自己的不负责任付出了代价,公安机关对他作出罚款教育的处罚。

  “在我们管辖区内,这种出租屋内犯罪的案子每月都有两三起,以往发生此类案件,基本不对房东作处罚,按照新规定,今后,租户犯罪房东也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红梅派出所民警说。

  出租屋监管呈“真空地带”

  一间前后门长期锁死的平房,3个一直拉着窗帘的昏暗房间,4个白天休息晚上“开工”的少女,一箱箱码放整齐的“红双喜”、“中华”。去年4月5日,横山桥派出所在武进区横山桥镇西埯村出租屋内查获了这家“名烟工场”;去年10 月15日,红梅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卫星村委陈家塘村有人在收购来历不明的自行车。警方迅速出动,在陈家塘村35号、51号和56号出租屋内发现了店主藏匿的百余辆赃车,随即将自行车收缴,自行车“收销点”就此瓦解;浊气逼人、群蝇乱飞、卫生状况令人作呕!这就是曾被曝光的位于武进卜弋镇曙光村一出租屋内的无证无照的豆腐“黑作坊”。据悉,该作坊每天生产内酯豆腐多达500余公斤,包装上印有“曙光豆腐加工场”等字样,还打进了凌家塘批发市场向周边地区销售;去年4月份,在金禧园一出租屋内,警方抓获潜逃13年的黑龙江杀人网上逃犯许洪臣。

  然而,当这些案件被查获后,房东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一无所知。只收房租,其它一概不闻不问,房东不负责任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房客,导致出租房罪案五花八门。同时,房屋出租人往往为了逃避税费,不愿意接受登记备案。分散、隐蔽的出租行为,使得管理部门人力物力的投入很难到位,导致出租房屋管理覆盖面有限,部分出租屋一度成为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房客犯罪,房东难脱干系

  去年3月30日,省公安厅、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如发现可疑物品和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出租房屋,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今后,房东们要多留个心眼了,如果租户犯罪,搞不好屋主就要‘连坐’。”江苏常州欣正律师事务所夏俊律师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租户犯罪,房东就要“连坐”,关键在于房东是否“知情不报”。

  夏律师解释,当房东被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户进行违法勾当而为其提供场地”,即在“明知”的情况下放纵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房东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犯罪场地建立在‘明知’基础上,这一行为起到了协助犯罪的作用,足以构成共同犯罪。”他同时指出,“即便房东真的不知情,但因没有尽到监管义务,也将视情况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

  夏律师提醒,“作为房东,有义务对房客进行必要的筛选,并进行租房登记。房屋租出去了,房东不可只顾收钱成了‘甩手掌柜’,要经常履行监管职责。一旦发现反常现象,如有陌生人频频出没、察觉有可疑行为发生等,应主动配合小区保安、物业查明情况,不能不闻不问;当发现有犯罪活动发生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破案。”

  本报记者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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