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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平价医院又多两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0:42 新晚报

  哈报网讯(高晶霞 记者 赵琳)今年,哈市将把市传染病院和第四医院分院确定为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试点单位,减少和规范公立医院特需服务项目,部分所得收入将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并在市区内扩增1至2个紧急救援分中心。

  据介绍,今年哈市将开展转换医院运行机制的试点工作,把市传染病院和第四医院分院确定为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试点单位,对平价医院(病房)试行预算式全额管理,
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主要为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及老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将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群体的特殊困难。对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将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不允许见死不救。

  哈市还将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关系,促进患者就诊合理流动,实现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将市区内的紧急救援分中心扩增1至2个,启动各县(市)紧急救援分站的设置试点工作,规范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ICU病房设置,实现市紧急救援中心、各区县分中心(站)及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三级配置,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紧急救援服务体系框架。

  此外,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年内将完成双城、依兰、木兰、五常25所乡镇卫生院1.7万余平方米国债项目建设工作,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启动阿城市和尚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争取红十字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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