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免港府主要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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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1:14 东南快报 | |||||||||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月24日决定:任命王永平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俞宗怡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免去曾俊华的工商及科技局局长职务、王永平的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行政长官曾荫权同时宣布委任曾俊华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以上任命即日(1月24日)生效。
曾荫权在宣布任命时指出,三位官员在政府服务多年,拥有丰富经验,定能胜任新职。他表示,相信三位新任官员同其他的主要官员会发挥团队精神,做好协助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这方面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