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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警示:莫从流动商贩手里买年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2:3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淑娜通讯员杨杰)春节将至,准备走亲访友、合家欢聚的市民早已经开始购买年货了。针对往年同期消费者申诉反映的问题,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选购年货时不要选择流动商贩,避免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无法维护自己权益。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选购年货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不要图便宜随便在流动商贩处购买年货,选购年货应选择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或者选择大中型超市。流动商贩流动性很大,行踪不定,且售货后不能提供购货凭证,往往用价格便宜等手段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三无”商品,诱使消费者上当。

  购买水产品、肉类产品等年货到放心购物场所。选购时认真查看生产日期,并查看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商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是否齐全。对散装水产品、肉类产品,通过观色泽、闻气味等方式,看其有无腐败变质,是否新鲜。选购食品注意国家认证标志。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选购中应特别注意。

  购买散装食品,莫图便宜,忽视质量。购买散装食品时,除了要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外,更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改动迹象;对减价促销食品,仔细辨认食品是否变质或腐烂,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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