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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破解“执行难”需要“多头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3:17 新桂网

  据《新京报》1月24日报道,为破解执行难题,中央政法委近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确保各级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人民法院,运用法律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可否认,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司法部门的重要难题,此前,执法部门也尝试过多种破解方法,但效果并不明显。面对执行难题,用“执行风暴”、“执行会战
”等形式,虽然能在一定时期内清理一些顽疾,在短期内缓解部分问题,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真正破解执行难,建立“多头热”的国家执行威慑体制才是当务之急。如何建立,笔者倒有几点浅见:

  其一,尽快推出强制执行法,建立强制执行法律威慑体系。2005年10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57户长年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结果证明,执法疲软“老赖”就坚挺,而执法强硬“老赖”很快“服软”。要想根治“执行难”,还要从法律法规上予以制度化、常态化。

  其二,早日成立公、检、法、工商、税务、银行等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共同打击“老赖”的社会氛围,让“老赖”们举步维艰。

  其三,扩大《刑法》中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范围。我国现行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等。这些规定中法院可以采取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就是司法拘留15天,不足以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威慑。笔者建议,不妨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进行数罪并罚。同时也可将拒不执行者单位纳入犯罪主体,采取“双罚制”,一律并处罚金,以更有效地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的违法犯罪行为。

  执行难不应成为不执行的理由,只有社会各界动起来了,法律才可能逐步完善,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才能够早日建立,执行才能够不再成为难题。

  (刘克军)编辑:杨东作者: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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