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农民是泥身 市民是金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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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3:23 新桂网 | |||||||||
据《中国青年报》1月24日报道,在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3名花季少女同遭车祸丧生,3个家庭体味着同样的悲痛。然而,给其中是农村户口的一名少女的赔偿,却不及她的有城市户口的同学的一半。 生命无价,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保护生命,应该成为法律的应有之义。现在,同样的生命遭到同样的侵害,结果赔偿却是“同命不同价”,而且,这样的赔偿完
原来,人的生命价值也有城乡差别,这是多么可笑和可怕的法律规定!在具体的死亡赔偿上,原来宪法强调的公民都有平等的人格和生命尊严,立即就缩水了。一面强调“生命的价值”平等,一面却以法律制造着“生命的价格”不平等。这样的现实,难道不是一种“制度性歧视”吗?请问,谁能肯定,农民的子女将来就不能比市民子女创造出更大的社会财富?谁又能说现在是农民的人将来一辈子都是农民。 农民的一生,经历着太多的歧视,承载过太多的不平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实在不胜枚举。其实,农民不是泥身,城里人也不是金身,所有的人都同样是被肉体包裹着的有尊严的人。要给所有人以平等和尊严,必须先消除法律本身的“制度性歧视”。 (单士兵)编辑:杨东作者:单士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