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双规致死案两纪检干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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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4:4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郎清相)原河北国际投资总公司董事长梁云才“双规”期间被看管人员殴打致死案,目前河北司法机关进行了一审判决,其中一名陪护人员被判无期徒刑,两名纪检干部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7年。 法院认为,周晓猛、左书平、尚雪峰在陪护被审查对象梁云才期间,多次殴打梁,致使被害人梁云才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
法院认为,原河北国资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子涛,副主任科员孙伟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孙伟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张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