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例死刑上诉案昨日市高院二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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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4:4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昨天,因为不服一中院的死刑判决,罗克江故意杀人一案在市高院开庭二审。这是今年市高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死刑上诉案件,由此拉开了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的序幕。市高院刑一庭庭长宫小汀表示,“死刑二审案件,当事人有新证据,要尽量提。” 全盘否认动刀
33岁的罗克江是南岸区金子村人。据市一中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26日凌晨,罗克江和朱宏伟(已死亡)以及彭洪兵等人到大渡口一保健中心玩耍。之后,朱宏伟与彭洪兵发生纠纷。罗克江去给兄弟伙朱宏伟帮忙,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彭洪兵捅死。事后罗克江逃跑,朱宏伟将死者送往医院。 在一审中,罗克江辩称,他只是去劝架,中途把随身携带的刀拿出来,朝死者舞了几下,不清楚是否刺中。 昨天庭审,围绕罗克江在上诉书中提出的“没有杀人”,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展开交锋。为什么辩称去劝架,当时却要拔刀?为什么出事后罗克江跑了,而他所说的“杀人”者朱宏伟却去救人?针对检察官的疑问,罗克江说:他只是听了兄弟伙的话拿出刀来,但他没有动刀。出事后,他也没有跑,而是上班去了。 因为在案件一审前,涉案另一被告人朱宏伟患病死亡。其在侦查阶段留下了供述、以及事发时也在场的朱某的女友的证言,成了定案的重要证据。对此,罗克江也不服,认为两人关系“特殊”其证据效力有折扣。 因为罗克江没有提供新的证据,法官在组织控辩双方就罗克江上诉的问题进行辩论后,宣布择日宣判。 据悉,为慎重起见,该案在合议庭合议后,还将提交市高院审判委员会谈论后,才能宣判。 明年全部开庭 据市高院刑一庭庭长宫小汀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市高院现在承担了除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人身、财产、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死刑复核权,不久以后,这些死刑复核权将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据此,市高院也作出了部署:从明年1月1日起,检察院抗诉的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对因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最迟到明年7月1日,市高院将实现所有死刑案件的二审,全部开庭审理。但涉及隐私、国家机密等案件要除外。 二审只审异议 宫小汀表示,与一审刑事案件不同的是,二审开庭,法官主要审理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或者检察院抗诉的部分。同意法院判决的部分,二审就直接认可了。 “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主审法官都只就有争议的部分,组织控辩双方举证和发表意见。如果是对整个案件事实都有意见,法院就全面审理。”宫小汀说,“二审法官认为需要查证的问题,也会专门调查。” 新证据尽量举 宫小汀特别指出,如果控辩双方对关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异议,且该证言、鉴定结论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二审法院将请这些证人和鉴定人出庭。 如果被告人或检察官又有了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可以在二审进行举证、质证。“只要是对查明案件有帮助的,新证据同样会被法院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