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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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5:04 山西日报 | |||||||||
本报1月24日讯(记者贺锴) 年关将至,能不能拿上辛苦一年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是务工农民最操心的事,也牵动着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心。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于幼军在接待部分上访农民工时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全部兑付,让务工农民拿到辛苦劳动所得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劳务企业及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果不能在春节前结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坚决清理出我省建筑市场,列入“黑名单”监管,三年内不得在
省委、省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清付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全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组,并制定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措施,大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和政府工程项目清付力度,使历年来积累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工程承包单位和劳务企业,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使许多农民工迟迟难以拿到自己的劳动所得,影响极为恶劣。 今天上午,于幼军省长接待了部分到省政府反映问题的农民工。在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情况后,于幼军说,请大家放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一定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督促工程项目业主和工程承包公司在春节前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让大家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他强调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付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协调、督促,确保春节前把这一问题解决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扑下身子做扎实细致的工作,项目主管部门的机关干部要分头下去督办,帮助开展工作和处理问题,全力搞好节前清付工作。政府投资工程业主单位要带头保证在春节前结清农民工工资。承建、承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工程队、项目部及其法人、项目经理等,必须在春节前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好。春节后如再收到这方面的投诉,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诉必查,查核属实,除责令立即清偿外,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由建设部门取消其投标或分包资格,并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实行联网管理。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工程队、项目部及其法人、项目经理等三年内不准再进入山西全省的建筑市场,不准承接、承包任何工程,以杜绝恶意拖欠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于幼军还强调,各级信访部门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尽心竭力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信访人提出的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可以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落实解决好,维护群众的利益;对于政策法规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