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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立下规矩全力保护黄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5:28 北方新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泊寒)我国首起黄河水污染案件经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3个月的审理,1月2日终审调解成功,包头市供水总公司获赔230万元。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针对黄河水污染问题,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已经立下规矩,全力保护黄河环境,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黄河内蒙古段水质污染严重,直接影响附近居民饮水安全。污染
源主要来自黄河上游,但是也有本市企业的违法排污。2004年,包头市有13家沿黄排污企业被列入自治区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名单。其中,稀土企业氨氮排放量大,对黄河水污染比较严重,清理整顿沿黄违法排污企业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为此,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禁建、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和空气质量安全的决定》:沿黄高污染企业,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完成治理;黄河包头段全面推行水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项目;对沿黄现有排污企业实施全面清理,已经列入自治区政府限期治理的企业先行关停,限期治理;严重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稀土企业焙烧工段限期实施搬迁,集中焙烧,统一治理;沿黄排污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后方可生产 ;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对违法排污企业必要时可以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坚决制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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