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原组织部长徐国健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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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5: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厦门中院昨日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最高院指定管辖决定,厦门中院去年12月20日对徐国健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徐国健利用先后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江苏悦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