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二审首开庭被告自辩半小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5:47 重庆商报 | |||||||||
昨日,一男子因故意杀人被判决死刑不服案,在市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也是自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有关死刑二审案件开庭通知后,在我市高院开庭审理的死刑二审第1案。标志着市高院正式拉开了死刑二审全面开庭审理的序幕。 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被告名叫罗克江,2004年10月26日凌晨5点,罗克江帮朋友朱某打斗,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将和朱起纠纷的彭某刺伤后逃走。随后,彭因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罗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并判处了罗死刑。判决后,罗上诉到市高院。 被告法庭自辩半小时 昨日,罗克江死刑二审案在市高院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在庭审中,罗说话最多,为自己的辩护时间长达半个小时。 庭上,罗克江当着法官、检方以及他的辩护律师称,一审法院在判案时,采用的一对恋人的证人证言,他对此有异议。因朱、蒋两人本是恋爱关系,为了给朱开罪,蒋自然会帮着朱说,而朱为逃罪,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杀人。他说,当时,他拿刀出来,不是为了杀彭,而是为了劝架。 检方认为,朱、蒋两人虽是情侣,但两人的证言是可以印证。虽朱去世了,但朱最先的供诉,以及蒋的说法,都能与现场目击者彭的妻子说法相吻合,且结合其他证据,凶手直接指向罗克江。 让当事人有话说到法庭上 昨日,市高院刑一庭宫庭长在接受采访时称,罗克江一案的开审,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它的意义重大。它拉开了我市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序幕,要让当事人话说到法庭上。 宫庭长说,罗克江一案开庭后,罗将有更多的机会,当着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表达他的观点,说出他的意见,为他自己辩护。而这在以前的死刑上诉案中,被一审判处死刑的当事人很少能有这样的机会。此前,死刑二审案多是书面审核材料。此案择日宣判。据悉,7月前我市将实现死刑二审案件的全部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