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讨薪成赔本买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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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法律界人士认为,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应当建立专门的基金或成立救助团队,帮民工们赢得讨薪官司。 记者董震 本报济南1月24日讯每到年底,准备回家过年的民工们都加快了讨薪的节奏,但是,
23日,济宁的小张等一些民工,向记者诉说了自己通过诉讼讨薪的艰难过程。小张说,去年5月份,他带着自己村里的11个人,给济南一家建筑公司承包的医院门诊楼做木工活。协议说好封顶后就付工钱,但到时间后,对方却一直拖着不给。找了很多部门没能解决,他们只好到法院起诉。今年元旦前,他们的官司胜诉了,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工钱2.4万元。在执行时,对方又通过执行和解,“赖”掉了将近1万元,这样,他们拿到手的只有1.5万元。减去律师费3000元,诉讼费、执行费等3000元,交通、住宿、吃饭等费用2000多元,他们到手的钱只有7000多元了。小张说:“当我把每人620元钱分到大伙儿手中时,大伙儿都哭了。” 其实,像小张们这样还算是幸运的,菏泽曹县有20多位民工向记者反映说,在2003年冬天,他们在济南干了一个工程,建筑单位欠了他们六七万元。后来大家凑了两万多元打官司,但因为证据不足,官司最后还是输了。 据记者了解,为了救助民工这个弱势群体,法院通常能够减免诉讼费,律师也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但是,民工们却很容易忽视除了律师费和诉讼费之外的诉讼成本,比如败诉的风险,再如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 “像民工这样的弱者,如果不能通过法律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则暴露出我们的法律援助体制的不足之处。”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张敏表示,“整个社会都来维护弱者的权利时,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才能真正得到维护。”山东警察学院郭中银副教授则认为,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应当建立专门为民工进行维权的基金,并联合律师所或者其他法律援助志愿者,成立一个救助团队,让民工们不在任何地方花一分钱,就能够打得起并打得赢讨薪官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