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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本月正式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7:4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本月开始,《西宁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记者从西宁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到,《西宁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西宁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宁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包括抵押权设定、抵押合同订立、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占用与管理及法律责任等8个部分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抵押当事人的责任,对于百姓关心的已出租房抵押、竣工验收后的开发项目抵押、在建工程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作者 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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