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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9年未还 格尔木市法官辗转数千里追回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7:4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两名女法官辗转数千里为当事人追回欠款93000余元,并查封车辆两台。至此,钟某被张某欠了9年的钱终于被追回。

  1997年至1999年,张某先后从钟某处借款29万元,用于做生意。事后,钟某多次索要借款都没有结果,遂于2004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借款,并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张某30万元未结工程款。案件受理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
约定还款日期。到还款期限后,被告却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双方于2005年再次走进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多次前往中国银行格尔木支行,请求协助执行中铁十七局三公司的冻结款,法院经查证得知该账户没有存款,加之被执行人张某系广东省人,在格尔木无固定住处,无法提供任何财产,且在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被告一直不曾现身,使该案的执行陷入困境。为此,法院派法官前往中铁十七局三公司的总部石家庄进行异地执行。办案法官赶到石家庄后,便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请求协助查询十七局三公司的开户账号,银行工作人员从旧系统中查出该公司在中国交通银行的账号,并在中国交通银行发现该账户仍然没有执行款。办案法官通过税务局,养路征稽所,工商局等部门查找后,终于查询到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鹿泉市支行的账号。然而,该公司在鹿泉支行仅有的1100多元存款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其他三家的账号均没存款。最后,办案法官在中国工商银行鹿泉支行意外发现,该账户上存有现金93000元。随后,办案法官又赶到河北,查封了一辆红旗轿车和一辆尼桑车。 (作者 赵仰池 严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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