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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34 检察日报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2006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9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生除外)。具体招录对象按
岗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8周岁);

  5.符合学校规定的进京条件或留京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录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

  1.教学岗位5名。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最好为刑事证据学方向)、国际经济法专业各1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

  刑事侦查学专业1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

  英语专业1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2.文秘岗位1名。要求:法律硕士,本科为中文专业,中共党员。

  (二)检察理论研究所

  理论研究岗位1名。要求: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律,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

  (三)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1.通信岗位1名。要求:通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法医岗位1名。要求:法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6年1月25日至2月10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pp.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高检院政治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考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通知在我院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考试结果、体检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七、录用

  根据工作需要,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107613

  联系人:王维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

  电子邮件地址:job@spp.gov.cn

  邮政编码:100081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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