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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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34 检察日报 | |||||||||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2006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9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生除外)。具体招录对象按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8周岁); 5.符合学校规定的进京条件或留京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录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 1.教学岗位5名。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最好为刑事证据学方向)、国际经济法专业各1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 刑事侦查学专业1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 英语专业1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2.文秘岗位1名。要求:法律硕士,本科为中文专业,中共党员。 (二)检察理论研究所 理论研究岗位1名。要求: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律,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 (三)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1.通信岗位1名。要求:通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法医岗位1名。要求:法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6年1月25日至2月10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pp.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高检院政治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考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通知在我院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考试结果、体检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七、录用 根据工作需要,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107613 联系人:王维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 电子邮件地址:job@spp.gov.cn 邮政编码:100081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