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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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52 沈阳今报 | |||||||||||
1月23日《法制周报》消息,湖南省益阳市的彭玲脑部严重受伤,已经昏迷30多天,花了医疗费11万多元,其家里已没有经济实力撑下去。奇怪的是,彭玲的存折上面有数万元存款却取不出来。
为啥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来人家银行也是按章办事:按照制度,储户的钱要她本人才能取出来,否则只有等她‘过’了之后,按照遗产处理的相关程序,其他人才能把这笔钱取出。咦,这就离奇了,银行为储户保密这不假,但其中查询金额和继承权竟然互为“条件”,矛盾之处也让人“扼腕”。 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银行卡被盗取现金的事儿了,这时候银行也有道理———谁让你不小心呢。现在又出现这种情况,真是咋说咋有理,难道制定银行业法规的是大专辩论会出身?就这样,咋和国际接轨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