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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54 天津日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房凤友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宋子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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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房凤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05年是我市加快实施“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为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始终保持了市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根据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我们集中半年时间,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集中精力进行整改的攻坚阶段,中共中央9号文件批转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与搞好先进性教育整改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上下功夫,在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在与时俱进、改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明显增强,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身到人大工作之中,有力地推动了常委会工作的全面开展,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在市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首先是一个政治机关。做好市人大工作,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始终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坚持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措施,切实加以落实。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凡是符合的就全力以赴地做,凡是不符合的就毫不迟疑地改,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发挥代表作用和立法、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之中。我们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更好地体现市委的要求,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统一,常委会一年来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32人,都做到高票或全票通过,确保市委意图的圆满实现。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团结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我们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在履行职责中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形成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共图大业的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民主集中制既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常委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工作程序以及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5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加大监督力度等方面的制度,推进了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完善了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常委会的主要议题,拓展了讲座内容,为依法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健全了机关干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参谋班子和服务班子的职能作用。

  三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认真走群众路线。人大及其常委会受人民的重托,为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作的准则,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了60多次专题调研,了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集中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了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并从去年12月开始实施。这是在市委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具体措施,得到了全市人民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实施一个月来已先后有6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大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进一步发挥了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提高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水平。常委会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18件代表议案,认真进行了审议处理,将办理情况报告寄送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对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64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交由“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限期研究办理,对承办单位的答复件和代表反馈意见逐一进行审阅;凡是代表不满意的,都要求重新办理,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检查推动。加强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办复率、满意率均高于往年。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印发给全体代表。

  改进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按照审议内容,将列席每次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增加到20名,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有关工作部门召开会议时,也增加了邀请代表参加的人数,注意听取在基层工作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一周年,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和走访的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特别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提出了强化服务中心监管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事后监管力度等7个方面的建议,推动了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组织代表专业组参与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项工作,并针对我市工业战略东移、维护残疾人权益、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经济适用房建设、农村城镇化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视察、调研,积极提出建议,很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专业优势。

  扩大了代表的知情渠道。首次召开“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由“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代表通报了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情况;改进代表会前视察方式,实行了“统一视察日”制度,将参加知情性视察的代表人数扩大了一倍,使代表们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和推进五大战略举措取得的显著成就,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报告做了必要的准备。加强了对代表的系统学习培训,举办了3期培训班,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组织代表学习了有关知识,交流了经验体会,增强了代表意识,提高了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为代表订阅、寄送10余种学习材料和信息资料,增加了活动经费,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

  积极做好为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要求,组建了两个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组织天津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就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中央9号文件等进行了学习培训,围绕滨海新区规划建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落实中央扶持农业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法规质量显著提高

  常委会大力加强和改进了地方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案38件,其中通过地方性法规和关于修改法规的决定30件,是完成立法项目最多的一年,同时,法规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证作用。

  加强了经济建设方面的立法。常委会在连续三年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对于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必将发挥积极作用。修订了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修正了人才流动条例,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修正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渔业管理条例、基本菜田保护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森林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强了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常委会制定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对于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历史风貌建筑,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修订了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图书报刊管理条例,规范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加快发展。修正了档案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作用。修正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提高城市载体功能、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供了法制保证。

  加强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建设和谐天津方面的立法。常委会制定了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范了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维护了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规范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行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有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了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组织领导、工作程序,推进了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修订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范行业管理,发挥好方便群众生活、改善城市发展环境的作用。修订了殡葬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修正了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认真做好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常委会在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情况下,严把质量关,对相关的23件地方性法规及时作了修改,完成了预定任务,对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对14部国家法律草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及时整理上报了修改意见。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加强立法的计划性,召开了本届第二次立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两年多来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对贯彻执行2005—2007年立法计划要点和年度立法计划作出了全面部署,确保立法工作积极有序地进行。二是坚持开门立法,严格执行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3个法规草案进行了公示,数量为历年最多,公众参与讨论的程度也更加广泛;针对法规草案中的重要问题,举办听证会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充分发挥统一审议机制的作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把握立法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法规草案提出针对性、可行性都比较强的修改意见,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四是通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有关地方性法规,促进执法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更好地学法用法,增强了法规贯彻实施的社会基础。

  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常委会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并坚持跟踪检查,强化整改反馈,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或审议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视察4项,同时还委托各工作部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16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

  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化监督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方面的5项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4年市级决算的决议,督促有关方面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听取了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报告,提出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等建议。听取了滨海新区“十一五”规划情况的报告,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要求有关方面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扩大监管范围,规范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听取和审议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视察了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应有作用。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深化监督工作。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汇报,深入到3个区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10个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搞好体制改革、加强专项治理、落实属地责任等建议,为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奋斗目标作出了贡献。听取和审议了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营造共同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社会氛围。视察了快速路、高速公路、地铁、机场建设情况,提出了严把质量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做好拆迁居民的安置工作等建议。采取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视察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并审议了有关书面报告,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确保我市的公共卫生安全。听取和审议了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农村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已取得的成效,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农村教育的更好发展。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监督工作。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劳动就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汇报,并采取实地察看和与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等方式,深入开展检查,提出了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搞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快管理方式转变等建议,对于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了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视察,要求各有关方面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要求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旁听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推动有关方面做好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考核验收了“四五”普法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四五”普法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今后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加强了对市政府规章备案的审查工作。在法工委设立了专门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制定了《规章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自去年5月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共审查了政府规章9件,对在执行中需要予以注意和进一步完善的条款提出了意见。

  加强和改进了人大信访工作。完善了信访办理工作的有关制度,规范了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反馈和督查工作。主任会议坚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常委会领导同志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召开了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式,进一步提高人大信访工作水平。一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574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656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信访事项536件,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排查、协调工作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设和谐天津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各位代表!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市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在“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下,我们圆满完成了2005年的各项任务。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按照中央和市委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立法工作的前期调研论证还需要更加深入细致;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和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还不够有力;对组织好代表活动的有效方法研究探索得还不够多;在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市委对今年和“十一五”时期的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常委会今后一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加快实施“三步走”第二步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一,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依法加大对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组织代表进行检查推动,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搞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组的优势。坚持市人大代表系统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扩大代表知情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组织代表开展各种专题视察,吸收更多的代表参加立法、监督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建立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发挥好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和联络机构的作用,组织天津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好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

  第二,大力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出发,适时制定重要的、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法规,及时修改完善已有的法规,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加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抓紧修改完善好滨海新区条例,制定或修改有关城市规划管理、加快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搞好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公共安全防范、推动全民健身、推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高地方立法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规更具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第三,大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强化整改反馈,加大监督力度。要把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发展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全力促进滨海新区更快更好地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对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报告。以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等方式,对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培训,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村镇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农业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工作,进一步督促有关方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部门预算。适时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作风整顿情况的报告,支持和促进司法机关不断改进工作。继续做好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第四,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好理论学习制度,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结合起来,把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同全面掌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市人大各项工作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14号文件精神,继续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作为一项根本性建设,保证常委会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根据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出更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都比较强的意见建议。坚持执政为民的政治立场,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清正廉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按照“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争创一流水平”的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谐机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位代表!面向未来,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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