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毛衫俩价签商场挨罚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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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1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实习生何若鹏)一件原价290元、现价168元的毛衫,违规使用两张价签,很容易误导消费者。1月24日,市物价检查所对这家商场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昨天上午,沈阳市物价检查所对皇姑区和沈河区两家超市进行检查,结果在一个化妆品柜台发现,商家使用了北京市发改委监制的价签。按照规定,商场销售的商品应统一使用由本地物价局监制的价签。
检查人员在一服装柜台发现,一款原价290元、现价168元的打折针织衫,没有使用专门的降价价签,而是各有一个价签。 检查人员依照我国《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认定商家存在不规范使用标价签以及部分商品无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检查人员要求商场更换价签,规范标价,并处以3000元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