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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个税”降至每月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14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1月2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论证、研究,沈阳市出租车司机每月定额个人所得税由50元降低到10元。的哥每年可因此节省480元,全市约3.5万名出租车司机每年可少缴个税1640万元。

  降税之前先论证

  一个月前,本报曾报道《沈城的哥个税有望调低或者取消》,省、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曾向记者透露,因为个税起征点今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出租车司机每月定额的个税也有望调低或取消。税务部门正在同交通部门、出租车公司等单位做相关论证工作。的哥每年节省480元

  记者昨日获悉,沈阳市出租车司机每月50元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正式调低到10元了。的哥李师傅说,燃油价格上涨给出租行业带来的压力确实很大,夏天有些月份,累死累活干,也挣不到1600元,但全年平均看,出租车司机月工资应该可以超过1600元这个起征点。象征性地每月缴10元个税,我感觉还是比较合理的,“我也很高兴和自豪,咱纳税也给国家做了贡献啊!”

  沈阳市目前约有17000辆出租车,按一辆车俩司机粗略计算,沈阳约有3.5万名出租车司机,每年因此可少缴个税1640万元。

  10元个税“出炉”复杂

  旭龙出租汽车公司证实了“司机个税10元/月”的说法。记者随后又采访了相关政府部门,据了解,沈阳市政府已经基本同意该调税方案,目前各部门正在会签,从2006年1月1日起,出租车司机将按照每月1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元个税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降低40元有何依据呢?相关负责人透露说,为了研究降税问题,税务、交通、出租车管理办、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代表等多方面人士曾坐在一起讨论,研究调整方案,最后定为10元/月。整个过程特别复杂,不便细说。[资料链接]

  沈阳市政府和市地税局曾在2000年8月份出台《关于加强出租轿车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凡在沈阳市境内从事运营的个体出租车和出租车公司管理的出租车,从2000年10月1日起,不分经济性质、经营方式、车型、车况,一律实行单车定额征税,每车每月定额征收400元税款。此外,凡具有出租车准驾证的司机每月征收个人所得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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