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规划分局原局长邱志强受贿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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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月25日电 (刑屹霆)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原合肥市规划局三处处长、蜀山规划分局局长邱志强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邱志强2003年曾接受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所送的一套面积117.68平方米的住房,价款为23.536万元。在办理了一系列手续后,2004年8月邱志强的家人从房地产公司领取了房产证和钥匙,办证费用8450元由房地产公司承担,总计价款24.381万元。200
此外,邱志强从2002年12月至2005年6月间,数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现金人民币56000元、美金4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