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春节发提醒函 经营者间不准订价格同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1:1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春节即将来临,众商家正在掀起新一轮促销高潮,可这里面藏着多少“猫腻”,普通消费者咋能知道?昨天,省物价局向我市部分商家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商家规范经营,严禁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同时明确,经营者之间订立价格同盟属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提醒商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两套标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遇到价格欺诈,立即拨打1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