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障全市推行 南京失地农民“退休”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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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1:1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去年,南京共有9201名失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网,失地农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240—360元的保障金。昨天,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让更多失地农民“老有所保”,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据悉,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我市于2004年在江南8区及浦口区进行了试点。 “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就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全面推行为失地农民办理基本生活
50多岁的季学桂家住浦口区沿江街道京新村,在去年土地征用过程中,她获得了2.4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和3.5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及人员安置费。此次,季学桂并没有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而是缴纳4.86万元选择了档次最高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季学桂告诉记者,虽然自己现在拿在手里的只有1万多元现金,但55岁以后,每月360元的保障金足够养活自己。 据介绍,去年我市共发放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39份,涉及农户4842户,共有9201名被征地农民顺利进入基本生活保障,其中仅浦口区就有6478名。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郊县被征地农民将大量出现。”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表示,为确保农民失地时不失保,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满足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网。据悉,目前江宁、六合两区根据自身特点,已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相关实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