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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饮用水源 推进污染治理 我省今年水环境要达国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1:52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于鸿斌

  省环保部门提出今年实现水主要污染物削减1000吨,城市、农灌、渔业、工业、景观和饮用等水环境功能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本报24日讯在哈市今天举行的环保新闻通报会上,环保部门提出今年的目标是实现
水主要污染物削减1000吨,城市、农灌、渔业、工业、景观和饮用等水环境功能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饮用水源保护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明确的界限标志;取缔保护区内养殖业污染源、农用耕地、旅游设施和污水直排口,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单位实施关停和改造,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土地、植被等开发活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监控制度,每月监测并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年进行1次水质全分析,增加现场监察频次,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强磨盘山水库水源监督管理,开展西泉眼备用水源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搬迁、关闭和治理库区内20个污染源;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完成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划定工作。

  重点流域治理

  制定哈市“十一五”松花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开展冰封枯水期和冰层融化开江期的污染后续监测、评估和防控工作,推进生态恢复建设,及时解决区域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协调推进何家沟平房、何家沟群力、信义沟、呼兰、松北、阿城、尚志、五常、双城等9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推进文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松花江大顶子山上游市区江段、呼兰河和阿什河两条劣五类水体及何家沟、信义沟、马家沟的水质污染状况;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实时、动态、全面的排污监管,严禁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重点检查市区内电镀、屠宰、化工、医药、机械、医疗等重污染行业和废水不排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娱乐度假场所,治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30家。

  湖库区保护

  对湖库区内日接待能力在50张床以上的单位实施污水治理,限期达标排放;日接待能力不足50张床位的单位要建设防渗储水池,统一由流动处理车处理达标后排放。

  治污项目50个

  在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中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30%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以哈尔滨气化厂、哈尔滨制药总厂等企业为重点,对超标排放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予以严格限产、限排;帮助企业治理污染项目50个,对5家企业实施污水处理厂改造,削减水主要污染物2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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