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公布施行《艾滋病防治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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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3: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李星 孟娜)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25日说,《艾滋病防治条例》已由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近期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王陇德说:“《条例》对各级政府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和义务、艾滋病预防控制和检测制度、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治疗救助,以及艾滋病防治的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的实施对
王陇德表示,当前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一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对艾滋病流行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不平衡;实际掌握的感染者比例低;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重点人群干预措施覆盖范围小;流动人口落实防治措施难度较大。 他说,今后将加强对基层领导防治政策和知识培训,落实防治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推广示范区和干预试点的工作经验,扩大防治成效;加强常规监测工作,制订不同人群检测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消除社会歧视;加大高危人群干预力度,加强采供血管理;加强法制建设、督导评估和国际合作,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