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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法庭开放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来法庭这么亲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齐、记者彭纪宁,通讯员陈笑尘、张尚谦报道:在16日举行的佛山市高明区法庭开放日上,从各方赶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把几位法官团团围住问个不停,一张张期盼的脸在得到满意的回答后纷纷露出了笑容。一位前来咨询的工厂管理人员高兴地表示:“原来法庭也可以这么亲切!”

  学生民工挤满法庭听庭审

  16日上午,记者在高明区三洲法庭看到,这里的不少刑事和民事审判庭里都挤满了前来旁听和咨询的群众,他们大部分都是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学生和民工,也有不少是当地的村民自发前来学法。在当地一家工厂从事管理工作的宫先生告诉记者,本来他们厂总经理打算亲自来法院参加开放日,可是临时有急事来不了,但他特地叮嘱宫先生一定要代他来法院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为公司以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做准备。“原来以为法官都是非常威严和高高在上的,接触后才发现原来法官不但和蔼可亲,而且非常乐意跟当事人交流!”宫先生还表示,走进法院实地接触到法庭和法官,原先对法院的许多误解都消除了。一位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毕业生告诉记者,他是上午刚从广播里听到法院举行法庭开放日,所以就赶紧过来看看,希望法官能解答他心中存在的法律疑问。

  “三优先”确保打得起官司

  “虽然我们身处异乡,但高明法院对我们无微不至地关怀,让我们感受到比在家乡还浓的人情味!”不久前在该院打官司的三峡移民李某,由于经济困难无钱缴纳诉讼费,但法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帮他讨回了欠款。其实,像他这样虽然没钱却能高高兴兴地打官司的事例在高明法院已不是新鲜事。

  如何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是高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的问题。为此,该院结合近年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专门对困难群体的诉讼制定了详实有力的保护措施,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对困难群体起诉的案件,力争快审快结,依法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凡是符合减缓免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开“绿灯”。同时根据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不预收案件受理费,不收申请执行费,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受偿、优先支付,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该院还将辖区的“三峡移民”诉讼也归为“绿色通道”之列,去年受理的四起涉及三峡移民的案件均在平均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审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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