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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眼球事件追踪:患者至今未获良好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20:03 中国广播网

  

安徽宿州眼球事件追踪:患者至今未获良好治疗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安徽宿州眼球事件追踪:患者至今未获良好治疗

  九人被摘眼球

  中广网北京1月25日消息 央视《生活》1月24日播出节目《摘眼之痛追踪》,以下为节目内容。

  2005年的冬天,对于安徽宿州的10位白内障患者来说是格外的寒冷。为了治疗自己的白内障,他们在当地很有知名度的宿州市立医院接受了手术,医院向他们承诺——给他们动手术的是来自上海的专家,患者们满怀希望地上了手术台,他们希望手术过后,自己能看到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然而,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十位患者在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接受手术后,十个人全都发生了严重感染,经送到上海眼耳鼻喉医院进行抢救,最终导致有九人的眼球被摘除。

  张淑玲:我来治眼的,没想到眼被挖掉了。

  宋巨龄:瞎了,都瞎了。

  2005年12月11日,是一个令这些患者及家人刻骨铭心的日子。自从这些患者在家人的目送下走进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的眼科手术室后,他们那只患有白内障本指望通过手术复明的眼睛,却永远也看不见这美好的世界了。

  张继英:我说你给我打一针吧,要不我去跳楼。

  朱其华:我没想到,把我的眼睛弄掉了,(右)眼也看不见,我是残废人了。

  魏正飞:这打击太大了,我们思想崩溃了。

  处理结果

  安徽宿州市立医院发生眼科感染事件后,安徽省宿州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安徽省卫生厅的定性和处理意见,调查组认定,宿州市立医院与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非医疗机构——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合作开展超声乳化手术,并组织病员、提供场地及相关设备材料,由于诊疗技术不规范,引发术后重大感染,造成9名患者单侧眼球被摘除。2006年1月9日,安徽省宿州市委、市政府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原宿州市立医院 党委书记 院长

  原宿州市卫生局 副局长 郝朝春

  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处分

  宿州市立医院 副院长 邵正明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行政记大过处分

  宿州市卫生局 局长 党组书记 杨立瑾

  行政记大过处分

  宿州市卫生局 副局长 宋天祥

  行政记过处分

  宿州市卫生局 医政科科长 张邦圣

  党内处分

  行政警告处分

  宿州市立医院 眼科主任 张逸港

  留党察看一年

  行政记大过处分

  停止执业活动九个月

  停止执业活动期间 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罚款伍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眼科主治医师 吴士美

  党内严重警告

  行政记大过处分

  停止执业活动九个月

  停止执业活动期间 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罚款叁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眼科主治医师 杨玲

  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活动九个月

  停止执业活动期间 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罚款叁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医务科长 唐怀明

  通报批评 罚款贰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护理部主任 胡恒侠

  通报批评 罚款贰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器械科长 陈士玲

  通报批评 罚款贰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麻醉科主任 高尚龙

  通报批评 罚款贰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手术室护士长 马娟

  通报批评 罚款贰仟元

  宿州市立医院 眼科医师 王玫

  通报批评 罚款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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