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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升至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通讯员陈相秋)据厦门市劳动保障局消息,厦门市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到40元。

  据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根据现行的《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去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其中,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300%为基数缴费的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40元,这类人员共有69
366人;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300%为基数缴费者,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5元,这类人员共有675人;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费的农场和渔业公司的参保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5元,这类人员共有2983人。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退养的被征地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0元,这类人员共有5100人。

  本次调整从2005年7月1日起进行计算,本月26号退休人员就可在个人帐户中领取到养老金。此外,春节期间厦门市还将向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另统一发放每人100元慰问金。

  劳动保障局称,这次调资是在国家尚未出台今年全国的调资方案下先行进行的,若国家公布的方案中调整标准高于厦门市此次调资标准时,厦门市将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及时给予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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